百信银行服务协议

(2022年3.0版)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11日】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信银行”)、用户(以下亦称“”或“客户”),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或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的任意内容,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您联系百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6186,以便我们为您解释和说明。

一、定义与释义   (一)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百信银行,是指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百信银行服务,是指由百信银行通过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为用户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及附加服务(例如享受我行会员服务)。不同方式提供的服务内容有所区别,具体以各方式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3.百信银行账号,是指客户注册、登录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时使用的账号(不同于银行账户),默认为客户的手机号。

  4.密码,是指客户自行设定并用于验证客户身份的字符信息,包括注册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卡密码、动态密码等。

  5.百信银行服务软件,是指百信银行开发的名称为“百信银行”APP等移动客户端、软件或百信银行认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发的提供百信银行服务相关业务功能的软件。

  6.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是指百信银行网站(http://www.aibank.com/)、百信银行服务软件、百信银行其他自有渠道及第三方机构合作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百度小程序”、百信银行的H5页面或网站等)。

  (二)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用语解释的依据。

二、协议的组成及签署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百信银行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单方发布或修改、变更本协议的内容,请您随时关注本协议的任何更新。如本协议条款与上述各变更条款、单项协议或规则、操作提示等另行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或不一致,则应以各变更条款、单项协议或规则、操作提示等另行约定的内容为准。

  (二)您应当在注册、登录或使用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之前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减轻百信银行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条款。对于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您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百信银行电话客服咨询。请您审慎阅读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百信银行于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

  (三)您点击勾选、确认、同意或以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本协议自您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您注销百信银行账号之日或停止使用百信银行服务之日起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如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除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百信银行服务且百信银行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风险或法律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五)当本协议发生变更时,百信银行会在协议更新后以公告、推送通知、短信或弹窗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您,向您展示变更后的内容,变更后的协议将在公示期限届满后生效。如果您不同意接受百信银行调整或修改的内容,您有权终止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或注销百信银行账号。 如变更后协议不存在损害您的合法权益、不当加重您义务或免除百信银行责任的情形且您在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百信银行服务的,则表示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六)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您和百信银行均具有约束力。

三、百信银行账号的注册与使用   (一)用户资格: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百信银行账号或使用百信银行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相关后果。此外,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或使用百信银行服务。

  (二)注册登录:您可根据您所使用的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采用对应方式完成注册登录。通常而言,您可以通过百信银行APP以手机号加动态验证码(或使用电信运营商的本机号码一键登录)等方式注册并登录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在完成注册后,您可自行设置相应的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登录密码(通常为数字和字母组合),还可采用届时各渠道提供的不同方式进行登录(如FaceID识别登录、手势密码登录等)。

  每位客户可使用一个或多个百信银行账号。如有证据证明或百信银行判断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百信银行账号的情形,百信银行可视情形采取冻结或关闭账号、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百信银行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三)账号信息设置:您在百信银行账号中设置的昵称、头像、签名、留言等(如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百信银行可能会取消您的昵称、头像、签名或留言。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等方面的考虑,身份证件等敏感信息可能进行部分掩码隐藏,同时,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或激活时提供的某些信息。

  (四)账号密码使用:您了解,您应妥善保管您的百信银行账号、密码及其他第三方合作机构(如涉及)的账号密码(例如您通过微信登录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的,还应妥善保管您的微信账号及密码)。

  您应避免将手机及其他设备的密码设置成与百信银行账号相同的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应严格按照相关账户服务协议使用关联的电子账户(如百信银行为您开立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电子账户”),妥善保管您的账户交易密码、卡密码、动态密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绑定账户、绑定手机号码及手机设备等,不得私下买卖、出租、转让或赠予您的百信银行账号、电子账户,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您的百信银行账号、电子账户、密码等信息,亦不得使用其他任何人的百信银行账号、电子账户、密码等信息;采取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取。所有通过您的百信银行账号、电子账户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做出。

  如您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过程中,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百信银行账号、电子账户被盗用或冒用造成您的资金损失或其他责任,需由您自行承担,百信银行将为您向相关责任第三方或赔付机构进行追偿提供必要协助。您与百信银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同意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您的百信银行账号、电子账户、密码和安全证书或其他任何未经您合法授权使用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百信银行,并按照百信银行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如您的手机或其他有关设备丢失,请您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百信银行;您还可以向百信银行申请暂停或停止使用百信银行服务。百信银行在接受您的有效通知和相关手续生效前,对第三人以您的百信银行账号、电子账户等使用百信银行服务已发生效力的业务,除非可证明百信银行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五)实名认证:为使您更好地使用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号安全,百信银行可要求您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实名认证。为此,百信银行有权要求您提交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或其他能识别证明您身份的合法文件,或增加核实您身份的其它措施(如要求您进行生物识别验证、输入动态密码等),您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最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

  (六)信息验证与更新:您应妥善保管预留验证信息,除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其他网站、电话或短信的问询提供预留验证信息内容。当您的百信银行服务使用完毕后,您应安全退出。如因您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百信银行服务而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在您使用动态认证功能时,应在交易过程中认真核对短信信息是否与正在进行的交易事项一致,因您未认真核对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您的相关信息(如身份信息、联系信息等)发生变更或者过期等情形,您应当及时告知百信银行并提供变更/更新后的信息。

  (七)账号注销:在您需要终止使用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或者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对应情形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百信银行账号:(1)您仅能注销您本人名下的处于正常状态的百信银行账号,并依照百信银行规定的流程进行账号注销;(2)为了维护您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您申请注销的百信银行账号,应当不存在未了结的权利义务或其他因为注销该账号会产生纠纷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未完结的交易等;(3)您的账号关联的电子账户均已注销;(4)百信银行账号注销后,与该账号关联的未使用权益(如积分、优惠券等)均将于注销时作废,后续账号记录、账号功能等可能无法恢复;(5)如您在注销账号前存在违约、侵权等不当行为的,您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百信银行的服务   (一)您完成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的注册登录后,即可以游客身份使用部分基本的百信银行服务(如【浏览页面、查看服务项目等】);您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并通过身份实名验证后开通百信银行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资金登记服务,并使用更多服务(如【金融产品购买、转账、消费、支付等金融服务功能】),具体验证方式以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的页面提示为准。您在完成注册后自动成为我们的用户,享受用户专属权益。百信银行有权根据您的注册及交易行为调整您的用户等级。请注意,在您申请使用部分百信银行服务时,您可能需要根据届时的页面提示阅读并签署对应的服务协议或规则文件(例如您申请开通百信银行的银行账户的,需要签署《百信银行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协议》),不同的服务对应的协议或规则文件可能不同,请您关注届时的页面信息和文件内容约定。如该等单独的服务协议或规则文件与本协议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该等单独的服务协议或规则文件约定为准

  (二)您在此确认,您按百信银行服务流程所确认的操作指令、交易指令将成为百信银行为您提供服务的有效的指令。您同意百信银行有权按相关指令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定对款项或交易等进行处理。

  (三)如您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时涉及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您应关注该等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规则,如非因百信银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您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侵权或存在其他损失,由您与第三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百信银行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您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纠纷或损失由您本人负责。

  (四)您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时,应自行谨慎判断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属性及风险,并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交易,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风险。为了您的利益,建议您仔细阅读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协议以及页面提示,确认销售机构及产品或服务信息,谨慎评估风险后再购买。如您通过百信银行购买或投资相关金融产品的,请注意相关试算年化收益率、预估年化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或业绩比较基准(如涉及)均为金融产品可能达到的收益,不代表金融产品发行机构和百信银行对金融产品的收益承诺和保证,金融产品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本金的可能,金融产品发行机构和百信银行均不对金融产品的收益承担担保责任。

  (五)您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过程中,您应向百信银行提供您合法、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资料。百信银行有权依据其相关规则,决定是否接受您成为百信银行的用户或提供百信银行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同时,您应维护并及时更新您的上述资料,确保其合法、真实、有效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百信银行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百信银行有权拒绝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如因您未及时更新您的上述资料导致百信银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或提供时发生相关错误,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

  (六)因您泄露或丢失百信银行账号、密码、电子账户交易密码、卡密码、动态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认证信息或手机、电脑或其他终端设备等,或非因百信银行引起的其他原因(如您点击钓鱼链接,您使用的手机、电脑或其他终端设备、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或被他人侵入等情况)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七)您同意,除非百信银行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否则百信银行无须对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期间由百信银行保管或代收代付的款项(如涉及)的货币贬值、汇率波动或投资亏损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如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并关联了相应的电子账户(如百信银行为您开立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电子账户“),您应确保对自身所关联电子账户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如您因故对电子账户丧失所有权、使用权,百信银行有权停止为您的上述电子账户继续提供百信银行服务。此外,您理解并同意,对于您需关联电子账户才能使用的部分百信银行服务,该等服务的提供受您的电子账户的制约,如电子账户因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百信银行服务可能自动中止。您的电子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百信银行将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九)您理解并同意,在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等允许的范围内,百信银行有权按照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税务及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对您在百信银行的资金及账户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并及时通知您。如您对此存在疑问,可联系百信银行客服进行咨询。

  (十)您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更为专业、便捷的百信银行服务,您授权百信银行向您推送与您使用的百信银行服务有关的消息或通知,如您不同意推送,您可根据百信银行提供的退订方式取消接收(包括在您使用的设备上关闭百信银行APP或网页的通知推送权限、退订电子邮件、回复短信退订、电话联系百信银行客服等,如适用)。

  (十一)您在安装百信银行客户端或通过第三方合作渠道登录使用百信银行服务后,可按照百信银行的业务管理规则及要求使用百信银行服务(具体服务和功能以百信银行实际提供的为准)。

  (十二)交易异常处理   1.您了解并同意于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原因、相关作业网络连线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将可能造成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百信银行将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尽快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2.您确认您所输入的客户基本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便百信银行能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通知您该笔交易或服务的后续处理方式。若您所提供的基本资料有误,造成百信银行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后续处理方式,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十三)服务功能调整:您同意百信银行为保证自主业务经营权可以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暂时提供部分服务功能,或于将来暂停部分服务功能或开通新的服务功能,您可进一步关注百信银行届时的通知或说明,并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百信银行服务。

  (十四)服务费用:在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时,百信银行有权向您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各项服务费用详见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上所列的收费方式说明或百信银行与您签署的纸质或电子协议。百信银行保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服务费的权利

  (十五)您同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百信银行有权视情形暂停、中止、终止或拒绝向您提供百信银行全部或部分服务:   1.您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且未能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   2.您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或其他监管部门、有权机关的要求;   3.您已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您签署的百信银行其他对应服务协议(如有)或百信银行服务中的相关产品协议;   4.您未按照本协议以及您与百信银行之间其他协议文件的约定足额付费;   5.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法院等有权机关向百信银行发出要求;   6.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所关联的电子账户被注销、冻结、余额不足或出现交易异常等;   7.您不遵守百信银行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等情况;   8.百信银行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情形。   如百信银行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则百信银行将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您注册或激活百信银行账号时或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时预留的联系方式或通过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通知您,您应确保您在百信银行留存的前述信息是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十六)您理解并同意,百信银行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百信银行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等经营变更情形时,百信银行有权自主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及其相关资产;百信银行也可在通知您或者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百信银行通知的为准。如您不接受变更后主体向您提供服务,您可按照届时的协议终止规则申请终止本协议项下的百信银行服务。

五、用户使用承诺   (一)您不得利用百信银行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百信银行有权进行调查、延迟或拒绝结算或停止提供服务,且您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百信银行或百信银行雇员或其他方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百信银行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及支付服务的惯例。您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用户,您还需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域的法律。

  (二)您不得对百信银行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技术文档、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或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减百信银行系统的任何功能。

  (三)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百信银行服务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您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本协议所应负的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百信银行服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套现、发布恐怖信息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使用无效电子账户或他人电子账户交易;

  9.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10.从事任何可能侵害百信银行服务系统的行为;

  11.其他违法行为或百信银行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四)您理解,百信银行服务有赖于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展示错误等情形,您同意百信银行可以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等适当纠正措施。

  (五)您了解,您与交易对手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担责,百信银行对于您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时进行的交易均不提供任何担保,也不保证任何收益(百信银行与您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您了解并承诺,您不得使用百信银行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恐怖融资、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若百信银行发现您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百信银行有权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相关交易,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及银行业或支付服务行业内部风险信息系统。

六、不可抗力、免责及责任限制   (一)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因不可抗力或百信银行控制范围外的下列状况之一使您无法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或者百信银行服务中断或发生其他缺陷时,百信银行不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1.银行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银行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流行病、停电、战争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百信银行系统不能提供服务的;

  4.发生其他百信银行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无法避免的情形。

  尽管有前述约定,百信银行仍将在上述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期限内向您进行告知,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尽快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二)由于不可抗力或百信银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百信银行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责任百信银行不予承担。

  (三)百信银行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您提交的业务指令,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1.您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您的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您的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您的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七、百信银行服务软件规范   若百信银行依托软件向您提供百信银行服务,您还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为正常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并下载合适的百信银行服务软件版本。

  (二)如果您从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百信银行服务软件或与百信银行服务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百信银行将无法保证该软件能正常使用。

  (三)为了提升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百信银行可能将不时提供软件更新服务(该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您可关注相应版本软件所作的更新或修改以确认是否继续使用。

  (四)百信银行服务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软件可能无法使用。百信银行不保证旧版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五)除非法律允许或百信银行书面许可,您不得对百信银行服务软件从事下列任一或多项行为:

  1.删除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

  3.对百信银行拥有知识产权或获得授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

  5.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上述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通过非百信银行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使用百信银行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百信银行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

  7.其他未经百信银行明示授权的行为。

  (六)百信银行服务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包括百信银行服务软件可能使用的开源代码和公共领域代码等,下同),百信银行承诺:

  1.这种使用已经取得合法授权。

  2.百信银行服务软件如果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百信银行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可能通过本协议附件、在本软件安装包特定文件夹中打包等形式进行展示,它们可能会以“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协议”、“开源代码许可”或其他形式来表达,您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如果您没有遵守这些要求,该第三方或者国家机关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您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百信银行或其他权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上所有内容以及使用百信银行服务过程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百信银行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三)您在使用百信银行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下载百信银行拥有原始权利或获得授权的百信银行提供的软件,对于这些软件,您仅可为访问百信银行客户服务渠道或使用百信银行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除另有特别声明外,百信银行提供百信银行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百信银行或其他原始权利人所有。

  (四)非经百信银行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上述内容及软件。

九、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一)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

  (二)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

  (三)若您和百信银行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即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本协议的任何译文版本仅为方便用户而提供,无意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如果本协议的中文版本与非中文版本之间存在冲突,应以中文版本为准。